Friday, October 29, 2004

違反常理的道路設計

蘋果今日服務版:
本港行車方向是左上右落 ...... 的士司機陳先生稱,他早前載客到慧景軒,發現屋苑內行車路方向設計是「左落右上」,由於車路方向相反,令他無所適從。他說,此設計不單影響駕駛者,對行人亦構成安全問題,他曾向該管理公司及運輸署反映,獲覆私家路不受規管,他認為有問題。負責慧景軒屋苑管理的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覆本報稱,屋苑車路出入口位置乃緊急車輛通道,受《建築物條例》及《消防條例》規範,屋苑道路設計及安排符合法例規定。此外,管理公司已於屋苑內加設路標及路牌,以資識別。
一條跟使用者的概念模型 (Mental Model) 相違背的道路(還要是緊急通道),是很嚴重的設計失誤;但有關方面的處理方法仍然是停留在「合法即合理」的層次,大不了又出動路牌和指示來補補縫縫原本的大漏洞。駕駛我是門外漢,但我還是會以行人身分使用道路的:即使路牌和指示可以令司機察覺上落方向的不同,行人呢?作為一個行人,你會看交通指示牌決定怎樣過馬路嗎?這條路無意外發生真是大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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